【客观陈述】
我产检生产均在铁西鄂尔多斯妇产医院,选择同一位医生,40孕周一直遵从医嘱,指标正常,只临产前羊水偏少,随即遵从医嘱入院待产。医生通过内检已知骨盆较小,胎儿头部骨骼发育很好,依然建议顺产。结果胎儿卡在产道很长时间,才呼叫本院主任,该院主任才从家赶到产房,实行胎头吸引,期间并无就产妇个人实际情况交流、讨论。胎儿出生后有心跳无自主呼吸,后窒息死亡。
院方回应:在所难免、坦然接受,合乎规定,无责任。事发后一直拖延、推卸、蛮横、傲慢,把原因指向产妇和胎儿。那我们40孕周在贵院定时所做的大量孕检目的何在?指标正常、遵从医嘱的意义又何在?既然该院认为无责任,却又为何不配合患者做医疗过错鉴定?反而处处为难患者及家属?并且去年该院亦发生过类似事件,新闻记者亦作出了报道。接二连三的事故,为何不做反思?反而告诉我们从未遇到此类事件?是自我承认医疗水平有限还是心虚?
40周,280天的甜蜜陪伴,两个半产程让我们坠入万劫不复深渊。身体的疼痛是短暂的,心理的伤害却更难愈合,更何况还有院方不断的伤口撒盐。我们的悲剧已发生,唯愿不再重演,唯愿每个宝宝健康平安。
【血的教训】
1、在听从医嘱时考虑到医生医疗技术水平,是否可值得完全听从。
2、选择医院注重技术等级,考虑突发状况能否有能力应急处理。
3、产检、分娩切不可只考虑医疗环境和服务态度,而忽略了至关重要的医疗水平。
n一个82年,从未参与过任何医疗救治、更无任何医疗经验的院长领导的医院,能有怎样的医疗水平?
铁西鄂尔多斯妇产医院院长王桐语录:
1.面对新生儿窒息,告诫家属这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让我们“坦然接受”
2.在我们父辈那个年代,哪家没有几个孩子夭折?
3.我既然能够开的起这样的医院,必然也是有点关系的。
4.在医调委协商“钱可以商量,但必须发表网络声明挽回医院声誉。”可是我们错在哪?声明什么?
5.我们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院方不配合,说“要保护医生”。既然自己没有过错,为何不配合做过错鉴定,还医生一清白?
6.“我们的医生要崩溃了”我们事发后从未提及医生姓名,也未把矛头指向主治医生,反而被自己的医生骂没良心。医生要崩溃了,但失去自己宝宝的父母早已经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