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平常待人很好,可现在就遇上了一个从未遇到的一个狗血的人.
她是前房东,就因为区区4000元押金拖着不给我们,现在还在法院拖着打官司. 很多人都说没多少钱,算了. 是没有多少钱,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但就是一口气的问题,她简直就是嚣张,明显着欺负我们.
记得刚搬出她的房子,什么款项的都交清了,她还找碴,就是不想给押金,后来我们找法院调解,她答应给一半,可老公当时很生气,说不行,要起诉.她就很嚣张的说你们又没有我的身份证号,起诉不了.原因是我们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她让一个她的朋友来签的,说她当时在外地,想想她计谋那时候就开始了,干这样的事很有经验了.所以合同上是她朋友的身份证号.所以第一次我们起诉了她朋友,可她朋友的律师找了一个合同法的空子就撇清了责任,法院说还必须要房东的身份证才能起诉,否则就只能败诉了.
我们有托人在公安局找到了她的身份证号,连她和她朋友一起起诉.谁知道她朋友玩起了失踪,法院说找不到人,起诉书发不到那人手里.法院说这样的情况就只能拖着,再过半年时间如果还找不到只能贴公告,他们不到席的情况下判决.
我们胜是肯定的,可判决了,这样的人肯定还会想办法不会给钱.我们只是不了解法院的强制执行能力有多少,如果她不给钱,能强制到给我们钱吗?
法院来电话说为这么点钱不值,意思让我们考虑撤诉.其实我们也不想为了这么一点钱搅在这个事情里,可一想到她那嚣张的嘴脸,一想到如果我们撤诉她那得意的神情,我就不想撤诉,想陪她到底.可如果这个事情一直了结不了,就会时不时的冒出来影响心情,而且也不能保证最后能从这个狗血的人身上拿回钱.事情已经拖延了半年了,还没有什么结果,如果一直玩下去估计还要一年.
反正真是一件狗血的事情,一个狗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