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心网上看到的一个转帖,粘贴如下:
如果一个产妇在你手上生孩子,屁眼的痔疮出血,你作为医生或者助产士,缝还是不缝?
有以下选择:
1:好心缝扎止血。结果病人说,因为我没给红包,你报复我,把我屁眼缝了。你说,你的痔疮在出血,我好心给你缝上止血。病人说,我以前没痔疮,就算有痔疮生孩子之前也没出血,是你整我。天涯所有的病人都认为,是你整她。你无语了吧?
2:缝扎止血,术后马上告知病人,并按标准收费。你以为你程序都完善了吧?病人说,我生孩子之前都没事,出血一定是你们医院手术没做好,出问题了,这是医疗事故,赔钱!你还敢收费?赶快把手术费全免了,再奉送三五千吧。
3:术中发现出血,马上通知病人和家属,让他们决定缝不缝。你以为你尊重了病人的知情权了吧。结果病人说,妈的,你是在敲诈啊,趁我手术之危,敲我的钱啊?你先缝上,完事再找你扯皮,就算扯不了皮,老子也要上天涯诋毁你!
4:术中发现出血,不管它,把孩子生下来后,告知病人他有痔疮,还在出血,让她去外科治疗。你以为你责任尽到了吧?病人说,你看着我的屁眼在出血,居然不管不顾,你他妈有医德吗?你这跟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
看到了吧?病人这种自称弱势的生物,占尽了所以的优势。而你,医生,就算跪下来舔病人的屁眼,也难辞其咎。谁叫你傻B呼呼的选择了学医呢。
总之一句话,中国这社会,病人的屁眼摸不得。 为了你的电脑安全,请只打开来源可靠的网址。打开网址 取消 此链接转自手机浏览器,可能无法打开。打开网址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