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们老板的做法明显是违反劳动法的。
产前,该休息的时候,给相关部门递上材料,把该办的手续办了,该怎么休息就怎么休息。
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在本地市里领钱、市里报销的,多少一般是市里的平均工资。该报销多少、该发多少都有文件规定的,很透明。你是外资企业,待遇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员一样。只有我们这种国有企业单位,才是三个月市里发钱,三个月单位发钱。(我是6个月产假)
你可以先不谈钱的事,等生完了。你拿不到钱,那你完全可以告她!
如果,一开始你们单位给你交了生育保险,后来停交,这事情,一告一个准。她担不起这责任。还得把你在职期间没交的补交了。
这样,你就能在市里享受正常的生育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