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一小孩父母离婚,女方争取了抚养权,小孩在外公外婆家养。由于大人之间的恩怨,外公外婆禁止小孩与其父亲见面。三年后,母亲改嫁,嫌女儿是累赘,不带着改嫁,小孩依旧跟着外公外婆住,吃穿学习生病等全不闻不问。小孩母亲从小孩10个月大时就已经不管不问,偶尔看看而已。所以小孩无论品德,学习,礼仪还是生活习惯都不好,综合素质不是一般差。外公外婆把责任归咎于一起同住的小孩的舅舅,说他没尽责任去教育去关爱这个外甥,却不责怪小孩的母亲。舅舅冤屈,他只比外甥大十几岁,他十几岁就被当“爹“,以后怎么努力工作,怎么找老婆啊?姐姐当累赘的小孩对他就不是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