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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后,还有几个女人可以安心生孩子?

楼主: FIONA419
37029109 楼主
谢谢亲的鼓励,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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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解读新婚姻法19条解释正式出台从13号开始实施,对女性而言,“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归个人”这两条受到的刺激实在太大,社会在进步,男女却越来越不平等,男权社会思想越来越严重,仿佛回到封建时代。受此影响,估计越来越多的男方个人或其父母会尽早在结婚前买房,对女性而言,是永远借住在这个家里的,为男人生孩子,操持家务,老公就是女人的房东。


这个司法解释提醒广大中国女人,结婚前不管是男方父母准备掏钱买的,还是男方掏钱买的房子,一定要先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才能签字结婚,不然,你将来有得痛的,结婚后干活坐家务,生孩子,工资拿出来养家还贷,万一离婚,你就啥都没有了,房子不写自己名字就全是男方的了!!!


姐妹们,新婚姻法实施后,在婚姻中的女性真的很被动了。女性都该成为女强人,趁年轻挣钱买房买车,结婚还要耽误事业发展,生孩子还要影响未来的前途,谁还结婚生孩子呢?


全职太太就等着老公带着小三给你净身出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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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宝宝 |

我想大家忽视了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婚后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后老公买的房子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当然一人一半,没什么不公平的。父母的财产,即便是亲生父母你都不能指望一定能给你,或许给了你的兄弟姐妹呢,那有怎么可以指望没有血缘关系的公婆或者岳父母把他买的房子分你一半呢?

像我们婚后自己买房子付首付,当然是两个人的,觉得很安心。只不过结婚后要过些年苦日子罢了。如果你结婚时就想坐享其成,不想吃苦受累夫妻共同努力挣钱,那真的离婚时得不到房子也就不要抱怨。想一想,如果你有儿子,你将来愿意把你买的房子分给媳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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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级宝宝 |

霸王条款,女人要强大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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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原帖由 佩瑜 于 2011-8-18 10:00 发表 我想大家忽视了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婚后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后老公买的房子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当然一人一半,没什么不公平的。父母的财产,即便是亲生父母你都不能指望一定能给你,或许给了你的兄弟姐妹呢,那有怎么可以指望没有血缘关系的公婆或者岳父母把他买的房子分你一半呢?像我们婚后自己买房子付首付,当然是两个人的,觉得很安心。只不过结婚后要过些年苦日子罢了。如果你结婚时就想坐享其成,不想吃苦受累夫妻共同努力挣钱,那真的离婚时得不到房子也就不要抱怨。想一想,如果你有儿子,你将来愿意把你买的房子分给媳妇吗?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新法吵成这样了。。。原来每个人的理解不同!


难怪我一直郁闷,其实新法只不过是加上父母给子女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我生的是女儿,我希望孩子婚姻幸福,但是如果有天出问题了,我可不愿意男方还分走我给女儿的一半财产。。。很公平的!


那些口口声声男人出轨的,出轨的不是他的父母,看清楚再骂吧!其实没什么好亏的,如果那男的爱你,其实会把你的名字加上去的,如果不加,也不亏的,这房子本来就不是你的,你又没付出过!


那种帮还贷款,结果自己名字不写上的,除了说你傻还能是什么,最主要就是婚前看准!


别提爱情都是冲动的,谈恋爱和结婚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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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级宝宝 |
原帖由 我爱老虎BB 于 2011-8-18 10:08 发表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新法吵成这样了。。。原来每个人的理解不同!难怪我一直郁闷,其实新法只不过是加上父母给子女的财产,归个人所有。。。我生的是女儿,我希望孩子婚姻幸福,但是如果有天出问题了,我可不愿意男方还分走我给女儿的一半财产。。。很公平的!那些口口声声男人出轨的,出轨的不是他的父母,看清楚再骂吧!其实没什么好亏的,如果那男的爱你,其实会把你的名字加上去的,如果不加,也不亏的,这房子本来就不是你的,你又没付出过!那种帮还贷款,结果自己名字不写上的,除了说你傻还能是什么,最主要就是婚前看准!别提爱情都是冲动的,谈恋爱和结婚是两码事
严重赞同,觉得新婚姻法没什么不好,还挨批了,一姐妹钻牛角尖到最后她说的都跑题了,我都不想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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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宝宝 |

女性地位提高的法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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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宝宝 |

幸亏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呵呵  我老公好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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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级宝宝 |

原帖由 FIONA419 于 2011-8-18 00:23 发表 你的自信和骨气很让我欣赏.男人跑了再找,你觉得离婚又生过孩子的女人,即使你风韵犹存,工作独立,你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跟没结婚的小姑娘是一样的吗?现今中国这个社会就是男性为主的社会,除非你家特牛B,或者你个人特牛B,女人在职场上根本不能和男人比。就拿你现在在家呆着不工作,回去上班又好久才能接上茬,好不容易接上了,再生个二胎,你觉得你能挣多少来维持你的自信?  你这种自信是建立在你现在的年纪以及现在老公没花心的情况下,当然你要是讲一句:老娘房子和钱都不在乎,40多岁带2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依然笑傲江湖,那么有没有婚姻法对于你来讲都不重要了。
您说的是离婚后的状况,感觉跑题了。还是那几句1.不是每个家庭都会离婚的。2.不是所有结婚的人都是男方买房子的。3.跟别人跑了的不一定是男人,女人也是会出轨的。


财产不是婚姻的唯一保障。另外,一方婚前财产和父母给的财产,本来另一方就没有任何付出,当然就没有分到的理由。


你可以不结婚,要是结婚了可以不生孩子,要是生了孩子可以不上班,要是上班赚钱了可以不给你老公花,要是花了你可以叫你老公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要是你老公不肯加那你就这么一直忧郁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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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级宝宝 |

播种网里喜欢男宝的超多,那总有一天你是婆婆,你愿意自己买的房子分给媳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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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宝宝 | 备孕中 |

原帖由 宝贝熊猫 于 2011-8-18 02:21 发表     “家里有钱的或嫁、或娶也不怕财产落入外人手里了”????!!!!外人,您这个用词我还不得不顶啊,把赤裸裸的心声都说出来了,始终都当外人一样防着还成什么一家人啊?   这两天大家一直都在围绕着房子啊房子,只要不是买断的,其实这就是个负资产。抛开这个负资产的争论,大家都为自己打着如意算盘,谁吃亏了,谁又怕谁占谁的便宜了,却很少有人从人性的角度去看问题。   先把少数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都很好的女性暂时放在一边因为新法解释对她们影响不是很大。   对于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都不如意的大多数女性来说:结婚后由于女人要生孩子,要付出生儿育女的身体成本,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操持家务,精力和年龄势必会影响到她们的工作和事业,从而影响到她们的经济收入。一般离婚的时候她们的经济能力要低于男性,甚至相差甚远。如果再净身出户,她们的购房能力便远不及男性。造成女性经济能力低下购房能力差的原因,除了传统文化因素,更多是由于婚姻关系中她们对家庭的付出,离婚的时候她们本来应该得到补偿,但是新“司法解释”却让她们净身出户。这样将会造成众多女性离婚后生活贫困、无家可归或者寄人篱下的窘况。其次,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降低了男人的离婚成本,让男人离婚时更加肆无忌惮,这 ...


 


MM思路清晰。


说白了,这个新法不全面,有漏洞,并且存心不良。


 


赞成的无外乎两种情况的人,1家里有钱,怕的不是没房子住,而是自己的房子家产让‘外人’占了一半去。2只能说比较善良,‘人家’的就是‘人家’的,凭什么要分一半啊。不过,要我说句心里话,你们谈论的好像更像经济法而不是婚姻法。


 


那些试图谴责反对新法就是贪图别人财产的人,就别谴责了。我是反对最激烈的,和老公结婚前,有一个别人介绍的男朋友,对他不讨厌也不喜欢,平平淡淡处了一年多。那个人做IT技术的,年薪15万不到,我老公当时月薪3000不到。和那人分手时,他一直不同意。结婚后,他还找我了几次,说如果有什么困难就找他。我说有什么困难我老公会给我解决,谢谢你的好意。对我在别的地方回帖有点印象的JM知道,我家庭也不好,负担也重。当时这两个男人对我都不错,人都是属于比较内向的那种,老实踏实。我是有选择的余地的。并且谁都清楚,这两种收入下的生活是会有不同的。所以我重复一遍,讨论的新法本身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别觉得一赞同就是大公无私道德高尚,一反对就是不劳而获企图侵占别人家产。哪跟哪啊,根本不挨。


对于有些大脑的思维方式,还真没法说。


反正吧,我看反对的理由基本都说出来了,再看不清楚那就算了。


退一步说,你赞成怎样你反对又怎样?你就是汪汪洋洋蚁群里的一个蚂蚁。你这会笑,到时哭,也由你。


 


 


很奇怪。很多事很奇怪,却没人去发问。


很多人也很奇怪。跟跟前的事实,却怎么也看不到。


那就见怪不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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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

国家逼着夫妻反目,不写上名字不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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