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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悲剧了,谁来保障家庭妇女?

楼主: 大海里的鱼
2784186 楼主
谢赞,祝宝宝快乐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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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惨了。。这下男的可以随便拈花惹草了,反正财产也一毛都不用给女方。。家庭妇女辞职在家生孩子,做家务,伺侯公婆,男的可以随便出去找小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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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宝宝 |

我觉得应该是指房子首付由男方一人出资并且房产上为男方一人名字,离婚后房子为男方个人财产,至于所付的房贷则属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房子由男女双方共同出资或房产登记上有女方名字,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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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里的鱼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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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

反正我觉得这个法律太差劲了,没保护妇女权益,要么就应该得再添一条如果离婚的话,妻子对家庭的贡献,是要折合成工资由丈夫支付的。。。。。这才真正公平。。。事实上不是所有的人都请得起保姆来照看孩子,来照顾老人,往往都是由女方牺牲自己的工作和青春来照顾家庭。。如此牺牲还那么容易被扫地出门,还不得赡养补偿。此法律出台必将导致离婚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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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级宝宝 |

原帖由 宝来FF 于 2011-8-12 20:09 发表 LZ是还不了解新婚姻法吧。说得完全不正确。   新《婚姻法》里规定,离婚是房产分配是看产权人名字,如果只有男方一人名字,那么首付全额都属于男方,婚后贷款还贷部分男女各一半,房产升值部分也是各人一半。所以还好啦,女方没有那么惨的,这基本还是合乎情理的。毕竟不是女方付首付,干嘛也要分一半呢?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产权人若只写男方一人名字,分配情况和上述一样,女方首付里分不到钱。 我觉得这是合乎情理的。分配方式比以前旧婚姻法要明确许多了。旧婚姻法里因为没有明确房产分配方式,若产权人只有男方一人名字,离婚房产分配很有可能男方把房子独占,女方一分都得不到的也有啊。所以说,现在新婚姻法更加完善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还是蛮合理的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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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九级宝宝 |

原帖由 鱼鱼爱蝎子 于 2011-8-12 21:12 发表 楼主,你看明白司法解释了没?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人家说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指的是付全款购买后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都有出资的,按出资份额共有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赠与。我觉得很合理啊,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是你父母付全款给你们夫妻二人买房子了,写的你的名字,假定你们有一天离婚了,你老公要分你一半的房产,你愿意吗?不要说没有这种可能,现在独生子女多了,有条件的人家都给自己孩子买房子呢,我认识的女性朋友里,有家里给买房子的,当然男方也买了房子,等于他们有两套房~~~。 ...


 鱼鱼爱蝎子,你说的很有道理唉!严重赞同!!


 


我生儿子后,朋友说,他们要生女儿,为的就是不用给女儿买房子。有钱他们去旅游。我和朋友都只能生一胎哦。朋友跟我儿子开玩笑说:阿姨给你生个媳妇好不好?


 


       后来我老公跟我说笑,岳父母什么的不给准备,有钱自己花,老了还指望养老,老公说;我儿子要是娶了这样的媳妇这辈子就完了,以后要养4个老人。累垮掉。我争取婚前就给我儿子买房了。呵呵。


     这个世界没有不劳而获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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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宝宝 |

大家认为中国的婚姻法失败,是不保障离婚妇女离婚后的利益。就算和男人平分了家产,但是妇女在婚姻中的付出比男人大(比如生孩子,做家务,照顾老人等),这种无法计算出的价值都被视作无形了。

西方,比如德国,我现在居住的国家,在三年前也更新的婚姻法。 旧婚姻法是非常保障妇女权益的。只要是男方对不起女方导致的离婚,男方有可能赔得倾家荡产,前总理施罗德就是被三个前妻给整得像瘪三一样穷了。但是这个旧婚姻法导致的后果就是,社会上出现很多骗婚现象(有自己国家女人骗婚,也有外国女人骗婚)。导致男人不愿意结婚。结婚率大降,生育率大降(如果女人还拖着小孩的话,前夫要付给前妻赡养费,还要给小孩赡养费。基本就是自己工资全额了,房子还要给前妻和孩子住)。 在德国实行了多年的旧婚姻法后,还是实行了更改。 现在德国婚姻法政策是,婚后如果没有小孩的,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基本和中国差不多,婚前财产归婚前登记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有孩子的,不管判给男方还是女方,配偶就要付赡养费了。当然他们的赡养费规定比例比国内的高。而且德国人很自觉的付,不像国人很多会赖帐。

所以太保障妇女权益,也会导致很多社会问题的。所以婚姻法需要不断完善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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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九级宝宝 |

另外,大家都看中离婚后财产分配,最好分得一半。但是如果遇上有债务呢? 婚姻中的债务也应该是各自承担一半的。别光想到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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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七级宝宝 |

觉得公平的,都是觉得这个社会男女平等,可现在这情况,男女平等是永远不可能的。男的四十岁离婚,有家产,再找个二十的都有可能,人家还能生个孩子呢!女的呢,半辈子心血都搭在家上了,可离了屁也没有,再找一个有可能,可太难了,要孩子的事儿就更不可能。女人始终是这个社会的弱者,可法律法规再也不会偏袒弱者了,这也怪那些骗婚的混蛋女人们,把整个社会的女人都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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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十级宝宝 |

我觉得挺好的啊,谁出钱买房就归谁啊,你要是觉得想让房子变成自己的,也掏出一半的首付钱,要求加上你的名字啊。男女平等嘛,省得现在社会有些女方家像卖女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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