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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青宁 于 2011-4-23 17:38 发表 楼主走错了第一步就是不该靠他们家解决工作,被他们一家攥在了手心里,导致以后的日子都不能理直气壮,被他们瞧不起,如果你不想委屈求全,就直接走了好了,靠自己养活孩子,法律有规定只要证明三年内夫妻分居,就自动判离婚,离婚后母亲又享有优先监护权,也可以把孩子生下来再离,总之有很多办法可以想的,宁可自己逼死别人,不能被别人逼死。但是只要你待在这个家,他们就永远不会真正的把你当人看,因为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给你。
我先兆流产,不能到处跑
等孩子稳定了,肚子又大了,更加不可能找工作了。
等到孩子出生吧,我又要坐月子。
和他们一家人还要呆这么久我想到都恶心。
没良心的男人哇!
如果世界上有后悔药,我愿意用一切去交换
跟我老公一样都是个畜生,我怀孕都8个月了,他整天不沾家。
不是新出台了妇女权益保护法吗 妇女有选择生育与否的权利 反正就是女方打掉孩子 男方也无法追究 法律不支持男方起诉 这样的男人和公婆 要我早打了孩子离婚了 刚开始就这样 你这辈子在这一家子无耻的人面前都是矮一截的 个人观点而已 楼主还得自己拿主意
亲,狠下心离开这个男人吧。如果不发生这些事情,你不会这么早看清他的真面目。早点看清他也好,省的伤心更久。宝宝的无辜的,你也是无辜的。为了自己和宝宝,坚强一点,加油
嗯。加油
楼主要坚强,我觉得要保住宝宝,不然以后不能要孩子就遗憾了,跟他离婚吧,你怀孕过这样的日子对宝宝不好的
唉 我在备孕 本来不想说的 ,但是 我表姐就是这样子。。。现在在娘家带着自己的女儿 那男的连生活费都不给,。。。现在离婚的人找对象不是和以前这么难了,但是 带着孩子就另说了。。。我感觉先打听好你以后是不是还能要宝宝,看你应该不是大问题。。。这个宝宝。。。不忍心说出口呀。。。2个月。。不需要签字的,,别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