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3月底开始请产假了,我们单位的产假是四个月,请问南京的姐妹们,因现在上班期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帮我们交纳单位所需交纳的那一部分,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扣取),不知道休产假这四个月是不是所有部分都由个人来承担,还是按照上班期间的交纳方式进行呢,南京市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吗?请知道的或懂的姐妹说说看哟,因为下面大家休产假也会涉及到这个问题哟。谢谢!!
知道了,谢谢楼上的两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