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和老公吵架提到离婚,于是就有了关于财产分割的一系列问题,我们现在有两套房子,现在住的是老公单位婚前分的一个四十多平米的楼房,去年我们又买了一个一百二十多平米的房子,后买的这套房子我个人用婚前积蓄出了十六万,跟婆婆借了十四万,贷款十万,现在吵架要离婚,老公却恬不知耻的说现在住的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没我的份,让我收拾好东西搬出去,结婚前老公一共就有一万八千块,连装修都不够,其他装修所花和家里的所有家具家电都是我花钱买的,(我挣的比他多很多)再说这几年我所挣的钱不计其数不都花在这个家里了吗,他这样要求合理吗?至于新房子他说把他妈的钱还了后剩下的和我平分,真是受不了,竟然有这种事情,虽然后来离婚的事情在他百般哀求的情况下,还有就是看在孩子面子上没有成为事实,但这件事情始终在我心里很别扭,晚上一闭上眼睛就是他那副跟我争财产的丑陋嘴脸,于是转天我就跟他谈他所谓的婚前财产的问题,他说那是气话,不是真心的等等,可是我不这么认为,后来他就说给我写东西,证明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请问一下懂行的姐妹,像这种自已写的协议有双方的签字还有中间人的签字,没有去公证有法律效律吗?再有像他前面所说的那样分割第二套房子法院会支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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