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孕21周多,前段时间和老板娘闲聊的时候,她说她的一个朋友,去年年底生小孩的,她是过了预产期才去医院直接剖腹生了小孩,休息了一个月就来上班了。她这么和我说,她说你到时候你休息一个月吧,我什么都没说,只是笑笑。
国家规定,产假至少三个月的呀,再说我还是晚婚晚育呢,至少也得有四个月吧,老板娘让我休一个月,也太不合情理了吧!我是在一家小韩资企业,国家规定的假期,有时候是按规定放,不过公司忙的话,就不放假了,比较随意,加班的话也没有几倍工资的说法。想想就来气,她是我们老板的小老婆,和老板到今天都没结婚,也没生过小孩子,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呢。
姐妹们,帮支招吧,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谢谢各位姐妹们啦,我到时候就表明自己的立场,至少也得休三个月吧,看公司是什么态度,如果他们坚持让我只休一个月的话,那这样的公司我感觉不呆也罢,不过就是可怜了我的生育保险,应该报不了呢,心里有点不舒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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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诸田社宝宝 于 2010-7-23 14:1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