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4日下午,温某同妻子一起到崂山八水河停车场取车时,刚一打开车门,发现小姜正坐在车内,温某妻子当时就同小姜起了口角。担心被别人听到,温某想开车离开,结果遭到小姜阻拦,于是两人关上车门“谈判”,没多久,小姜突然跑下车,朝海边悬崖跑去,众人来不及施救,小姜就坠下悬崖,当场身亡。 事发后,小姜的父母将温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约合3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姜与温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均有过错,而在小姜自杀事件上,温某夫妻和小姜也各有责任,判决温某夫妻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约合26万元。判决生效后,温某夫妻一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甚至故意躲起来。 今年6月19日晚7时30分,记者随崂山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温某家,结果又一次扑空,执行过程中一度还受到温某父母阻挠。据执行法官介绍,接下来法院将调查温某名下是否有其他可执行财产,否则将对其房屋进行拍卖。另温某若执意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将追究温某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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