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广西防城港东兴滴,宝宝的预产期是2013年1月20日,也不知道宝宝是提前还是推迟出来,不过肯定怎么也挨不到2月9号放过年假的时候了。哎。。。这样注定我98天的产假就含了过年假的7天了,感觉亏大了。。。 晚育的是不是可以增加14天呀? 剖腹产的是增加15天还是20天呀?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是可以再增加20天吧,据有人说可以先领独生子女证,到时候生二胎的时候再退钱。真的可以这样的??办了独生子女证不会以后不给生二胎了吧(本人符合生二胎要求,但是又想多休几天假,所以纠结是不是真的可以先休这个独生子女假)。。。 那这些晚育、剖腹产、独生子女假的时间遇到法定假期是不是可以往后顺延呀?? 想想等娃出来以后,累死累活,觉都睡不饱的日子,真的想能多休几天呀。 各位广西的姐姐妹妹们,你们怎么算产假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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