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大只有2-3个人,老板在另外城市有工厂,常年基本都在外地。09年的时候我开始在这里,中间11年的时候因为个人原因辞职了,过后大概半年因为当值的职员要生小孩,接手的人又要回去照看小孩,公司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去继续上班,我答应了,当时我提的工资没有满足我,说是工资加提成,如果达不到我说的那个数就按我说的来发。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说的(说明下,我去了就公司只有我一个人和一个财务,包括从销售到订货到售前售后技术支持,总之除了财务上的事都是我一个人来做,只有开发新客户才有提成,说实话我没有精力和时间开发,每天都忙的团团转),想就算是帮忙吧,直接过去上班了。去之前也给老板说了我们准备要宝宝的计划,答应即使工作不到一年也有我的带薪产假。 8月份检查出怀孕了,也是8月份,我采购的货品有个合同被骗了,大概给公司损失7K,我觉得很内疚,说愿意接受公司的惩罚,但老板只是批评了我,没有说要我承担什么。10月份我给公司说了怀孕的事。 到11月,也就是前两天他从外地飞回来,让财务把我的工资分成几部分,基本公司、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其中基本工资连我现在的一半都不到,这样分就意味着我休产假的时候只发给我基本公司,而且还在工资里扣除了社保个人承担的部分。(之前的同事一直都是公司在交,没算过个人的,我私底下也问过,她休产假的时候就是按照正常上班工资发的,也没有分什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我们的工资是差的不太多的) 很气愤老板这样不公平对待我,兴许是我的工作能力和之前的同事比有些差距,工资不同我不说什么了,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分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果因为我的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拿到桌面上来谈,搞不懂为什么这样做。 这几天也有点不舒服,加上这件事情,我昨天给老板发短信要休假几天。不批准,说我不能考虑单方面因素,这样无疑是让公司停业。我超无语,他这样对待我就可以,我凭什么不能考虑单方面的因素,对我来说当然是宝宝最重要。我只是不休息没法跟家人交代,今天没有去上班。 我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极端?或者说对公司不 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