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常规,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心电图、B超、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中海贫血筛查)。RPR/HIV免费筛查、白带常规、BV、优生五项、微量元素、早期唐氏筛查、甲功三项、G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多普勒听胎心)、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5项)、肾功能(3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血糖。中期唐氏筛查。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 四维彩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胎儿监护。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肝肾功能,胎儿监护。心电图、胆汁酸、胎盘功能E3/PRL、脐血流监测、白带常规、BV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胎儿监护。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胎儿监护。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胎儿监护。
注: 1、在外院检查的资料请在就诊时带齐。 2、孕期各阶段有特殊情况及高危妊娠,医生应根据病情,增加检查的项目需自费。 3、第三次检查项目(20—24周),彩色B超的图文报告需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