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先兆流产被医生要求回家卧床,当时是周五,我周末的时候就向部门的领导报告了情况,领导也同意了,我就开始在家卧床。休息的第二天请同事代交了医院开的假条。<br/> 过了两三天天,我的领导给我打电话,让我走个请假流程。这个流程要到公司的内网上走,但是我的办公电脑还在公司,在家里的电脑上又没法上,因此一直到周末,我LG给我去公司拿了电脑,我才把这个流程给补上了。<br/> 然后我休息了三周回去上班,销假,结果事情来了。今天在主页上看到综合部发了一个公告,说某些人请假不按流程,擅自休假,以后有先休假再补流程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如果确有急事,要获得分管领导同意,云云。<br/> 我真是郁闷,至于么,我又不是故意要这样,况且以前单位也没这样的规矩,何苦非要拿一个先兆流产,心理压力很大的孕妇开刀做规矩。真要这样刻板的做事情,说不定黄花菜都凉了。<br/> 还喊着要人性化管理,真是不近人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