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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后,还有几个女人可以安心生孩子?

楼主: FIONA419
36981109 楼主
谢谢亲的鼓励,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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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解读新婚姻法19条解释正式出台从13号开始实施,对女性而言,“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归个人”这两条受到的刺激实在太大,社会在进步,男女却越来越不平等,男权社会思想越来越严重,仿佛回到封建时代。受此影响,估计越来越多的男方个人或其父母会尽早在结婚前买房,对女性而言,是永远借住在这个家里的,为男人生孩子,操持家务,老公就是女人的房东。


这个司法解释提醒广大中国女人,结婚前不管是男方父母准备掏钱买的,还是男方掏钱买的房子,一定要先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才能签字结婚,不然,你将来有得痛的,结婚后干活坐家务,生孩子,工资拿出来养家还贷,万一离婚,你就啥都没有了,房子不写自己名字就全是男方的了!!!


姐妹们,新婚姻法实施后,在婚姻中的女性真的很被动了。女性都该成为女强人,趁年轻挣钱买房买车,结婚还要耽误事业发展,生孩子还要影响未来的前途,谁还结婚生孩子呢?


全职太太就等着老公带着小三给你净身出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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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已育大宝 |

拜托各位姐妹,别只看到这条好吗!

凭什么父母婚前给小孩买房,婚后一定是共同财产啊!

而且一定是男方买房?女方不能买?

就算女方买不起,婚前男方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只写儿子名字是应该的!

凭啥嫁进他家就一定要瓜分他的房产啊?

就为了帮他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如果你打算全职在家的话,这点我没话说,因为是你们自愿的,把男人看成了养家的顶梁柱,男人在外工作,女人不应该在家里干活吗,一样是工作,只不过在家工作没工资。再说你不想这样的话,为嘛呆得像头牛一样累死累活的干啊!不知道偷懒啊!凭啥嫁人就一定全心全意干家务啊!

而且“婚前买房归个人”,我支持,但法律也有说,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就算离婚,房子还是房产证上的人的财产,同样的也得支付另一方帮还贷的款!

看解释也看全面点吧,瞎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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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原帖由 微笑柚子 于 2011-8-17 20:22 发表 拜托各位姐妹,别只看到这条好吗!凭什么父母婚前给小孩买房,婚后一定是共同财产啊!而且一定是男方买房?女方不能买?就算女方买不起,婚前男方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只写儿子名字是应该的!凭啥嫁进他家就一定要瓜分他的房产啊?就为了帮他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如果你打算全职在家的话,这点我没话说,因为是你们自愿的,把男人看成了养家的顶梁柱,男人在外工作,女人不应该在家里干活吗,一样是工作,只不过在家工作没工资。再说你不想这样的话,为嘛呆得像头牛一样累死累活的干啊!不知道偷懒啊!凭啥嫁人就一定全心全意干家务啊!而且“婚前买房归个人”,我支持,但法律也有说,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就算离婚,房子还是房产证上的人的财产,同样的也得支付另一方帮还贷的款!看解释也看全面点吧,瞎起哄!
顶了。。。我其实真觉得蛮公平的。。。我也不后悔生孩子,要是我不生孩子,才后悔呢!



不过地域区别吧。。。一般户口都是跟父母其中一方比较有优势的,姓的话,男女双方可以沟通的,我们这边跟妈妈姓的也蛮多,但是我希望是跟我老公姓,小迷你多像她爸呀,我老公估计做梦都得意自己有这么个翻版女儿!



不过我不怎么在乎姓是跟谁的,反正从我肚子里出来的



[ 本帖最后由 我爱老虎BB 于 2011-8-17 20: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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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419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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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宝宝 |

原帖由 桃李妈咪 于 2011-8-17 20:18 发表 不好意思,我是说新法公平中的一个。首先,我和老公结婚的房子是公婆的名字。所以我没分,我和老公不负责还贷款。再则,婚后我和老公买了自己的房子,首付是两家合力,房产证是我和老公共同拥有,贷款老公赚钱还贷,我目前全职在家带孩子,不过不久就要去工作了。要是结婚前男方已经买了房子,有贷款的,可以去公证下以后的贷款共同还贷,或者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要是男的不同意那就不要嫁给他,连这点安全感都不给的男人,以后就会不安全。


亲爱的,你傻啊,你买房出一半,生孩子还辛苦,生完了再上班,还认为公平?


你现在当然是可以和他公平,家庭条件尚可,自己也年轻有赚钱能力,等你人老珠黄的时候,他如果找个小妹妹跑了(当然不是诅咒你啊,别介意),他甩掉你是0成本。


婚姻法最不公平的一点在于,女人如果不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时候给自己很好的保证,那么女性走下坡路的时候,就有得疼了。


在女性最优质年华的时候保护男人,那么男人有钱有地位风华正茂的时候,谁来保护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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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级宝宝 |

城市家里有一个女儿的还好,父母可以买车以后离婚还有父母,可是农村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家里有男孩的,那父母根本不可能把财产给女儿,那女人最后才倒霉呢,哎,一点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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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已育大宝 |

原帖由 我爱老虎BB 于 2011-8-17 20:39 发表 顶了。。。我其实真觉得蛮公平的。。。我也不后悔生孩子,要是我不生孩子,才后悔呢!不过地域区别吧。。。一般户口都是跟父母其中一方比较有优势的,姓的话,男女双方可以沟通的,我们这边跟妈妈姓的也蛮多,但是我希望是跟我老公姓,小迷你多像她爸呀,我老公估计做梦都得意自己有这么个翻版女儿!不过我不怎么在乎姓是跟谁的,反正从我肚子里出来的
婚姻要结束的时候,这些新法上规定的事项真的被赤裸裸的提出来,有了法律的支持,就不怕财产被无耻地瓜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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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已育大宝 |
原帖由 晨晨牛宝宝 于 2011-8-17 20:46 发表 城市家里有一个女儿的还好,父母可以买车以后离婚还有父母,可是农村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家里有男孩的,那父母根本不可能把财产给女儿,那女人最后才倒霉呢,哎,一点也不公平
嗯,对农村女性来说,为了这个不公平选择不婚,可能吗?!不可能。所以,唯一解决的办法是什么?就是学会多爱自己一点,多为自己着想,别这么傻地为夫家做牛做马,省得最后一样没有觉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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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原帖由 晨晨牛宝宝 于 2011-8-17 20:46 发表 城市家里有一个女儿的还好,父母可以买车以后离婚还有父母,可是农村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家里有男孩的,那父母根本不可能把财产给女儿,那女人最后才倒霉呢,哎,一点也不公平
其实台州也算是由农村组成的。。。现在基本上就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的!我们这边如果是子女双全的话,就是房产女儿少一些,儿子多一些,但是钱更多是给女儿做嫁妆的。。。


我是打算两个孩子公平的,无论第二个是男是女!


如果农村的两个女儿或者一个女儿的话,肯定父母的也都是给女儿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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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我没觉得很不公平。新婚姻法有说,如果婚前是只付首付的,根据房产的价值和首付百分比确定的。就是如果房子升值到200万,首付30%,婚后共同还贷70%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分到70%的一半,就是35%的。


 


     结婚时我爸买了车子和黄金给我,我公公买的房子,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离婚我肯定没份!同样,车子和黄金也是我的,老公没份!然后婚后共有的财产平分~~没觉得有什么不公平的~~em40


 



       如果老公结婚前就买了房子,那分不到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凭什么人家婚前买的房子要分你???就因为你在家生孩子带孩子做家务了?男人没工作赚钱给你花么?他婚后赚的钱就是共有财产,需要分给你一半的,这样有什么不公平?


 


        我现在准备辞职回家生孩子,看了新婚姻法,对我的决定没影响!


        目前每年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老公都会给买首饰,离婚后,难道这些首饰他好意思跟我分回去?


       我会存一些私房钱放在我妈妈那边,以后万一离婚,这些钱也足够我重新适应社会了!生孩子带到读书,最多需要七八年吧?七八年后,你还可以重新工作,就算不重新工作,你也可以重新学习,有自己的空间吧?


        如果一个女人,整天邋邋遢遢,不上进、不学习,年龄稍大一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黄脸婆,离了老公活不了,没办法适应社会,那么,你又有什么资格怪老公爱上别人呢?


        女人工作的个个都说自己很独立,自己有实现价值,在家带孩子的也说有宝宝很满足,那么又有什么好说不公平的呢?只要学会爱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好觉得不公平,怕老公离婚的……



[ 本帖最后由 清水fay 于 2011-8-17 21: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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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天使宝宝 | 已育大宝 |

原帖由 清水fay 于 2011-8-17 20:58 发表 我没觉得很不公平。新婚姻法有说,如果婚前是只付首付的,根据房产的价值和首付百分比确定的。就是如果房子升值到200万,首付30%还贷70%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分到70%的一半,就是35%的。    如果老公结婚前就买了房子,那分不到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结婚时我爸买了车子和黄金给我,我公公买的房子,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离婚我肯定没份!我也从来没想过那个房子我需要有份!同样,车子和黄金也是我的,老公没份!然后婚后共有的财产平分~~没觉得有什么不公平的~~  
正解!


前面大部分楼层的姐妹想法有点自私,结婚是自愿的,生孩子是自愿的,为夫家做牛做马也是自愿的,难道做这么多努力,就是图能分男方家财产一杯羹么!


说不好听的,嫁进去的女儿毕竟不是亲生的,公婆辛苦一辈子给儿子留的财产,婚后还得给儿媳妇瓜分,换个立场想,你自己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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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宝宝 |

原帖由 小小弘宝宝 于 2011-8-17 17:57 发表   新婚姻法还告诉我们,世上最靠得住的一是房子二是父母,什么夫妻爱人老公老婆的,挨边站吧。有钱的男人更舒服了,从此以后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从新法一冒头,我就很不爽。更不爽的是还有不少JM大喊公平。让我不爽的主要原因是,婚姻李还剩下什么?那什么‘夫妻间有互相赡养互相扶持的权利和义务’那什么誓言里‘无论生老病死疾病贫穷。。。’都变成个屁。就像楼主说的,如果一个结婚时没钱付首付的女人,连个家的归属都没有。婚姻法,到底保障了婚姻什么?


 


 


同感,貌似播种网里好多妈妈都支持新婚姻法的,不是我毒,我真想听听她们人老珠黄被老公扫地出门的时候是不是还是这么忠心新婚姻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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