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相思草在2004-12-31 21:30:00的发言:
好象允许面积误差是在3%以内,误差面积超过3%的好象可以不用交钱的。由开发商自己承担。我只知道个大概。
是有这样的规定,在3%内的误差,超过了由开发商自己承担,但办房产证的公司与开发商是不同的单位,最后的权威面积就是按发证单位最后核的面积为主。
至于要开发商承担责任,这就要打官司了,真的打起官司就比较花时间了,再就是很明显已经让我看到开发现在已经在钻法律的空子了,说成是公摊费用了。
具体的还得咨询一下律师才行,因为我觉得作为消费者可能花不起这样的时间和金钱的,但要维权还得看自己有几成把握,说不定到最后钱也要交,气也要生。
只能提供到这了,本人只知道与房地产有关某些方面,但法律这东西在房地产方面的还是不够健全。所以我不觉得MM会有把握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