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亲的鼓励,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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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在一起同居四年了,还没有结婚。好不容易有了首期现在打算贷款买房子,已经看好了,下了定金。本来是打算写我的名字,我都让我家人在老家帮我去民政局把未婚证明都开了。(现在出了新政策,婚前夫妻一方买房婚后也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因为现在买房子需要社保一年以上,我才买了2个月的社保,我男朋友的社保买了3年了。如果我去补社保要下个月才能出税单,但是我们签合同是这个月29号就要把首期拿到银行监管的,到时要税单的,那现在看情况就只能写我男朋友的了名字了,但是之前买车子也是写的他名字。那这样的话我什么都没有。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很势力,很现实,不就是一个名字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们说我是不是真的自私啊。之前刚开始打算买房子前我男朋友说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时候,我建议说写两个人的吧。他说这样的话结婚后,以后买第二套房子利息首付都要高很多的。说写我一个人的就可以了。说以后结婚后,如果要买二套房就可以办假离婚,他就是没有房产的,买房子也算是第一套,可以享受第一套房子的政策。但是现在因为时间关系写不了我的名字,我又建议说写两个人名字,他还是这样说,说为了买二套房子着想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我说以后有钱了,我们一次性付清啊,他说现在哪里有一次性付清的。其实我男朋友对我是很好的,但是我很担心,男人说不定哪天就变了,到时候真这样,那我努力这么多年,什么都没有了。姐妹们说我是不是多虑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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