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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父母再婚给她带来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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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83 楼主
谢赞,祝宝宝快乐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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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HAPPY小希 于 2010-7-22 2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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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宝宝 |

真那么想要就找找熟人托托关系,政府部门,没理可讲,就认熟人和关系。

我第一胎23w了,准生证刚办好。之前就是办不下来,今天要这么样明天要那么样,最后能弄到的东西都弄到了,就差一个章,人家明确表示,没那个章不给办,我真没招了打算顶着肚子去街道办事处哭闹去呀。最后同学给找个熟人,就一个电话的事,去那啥都没看,就直接给开证了,,,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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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还好。。我妈妈再婚的时候。。我现在这个爸爸的女儿成年了。。。我也成年了。。我比妹妹大2岁。。。。

我和我老公都是独生子女。。。准备等大宝6 7岁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有条件就再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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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宝宝 |

楼主让你朋友找律师问问。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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