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不多说了,宝宝刚16天,决定离婚了,还没有和他协议,协议不成我决定走法律途径。宝宝是一定要跟我的,也查询了有关的法律,宝宝2岁之前都是跟妈妈的,我有稳定工作,宝宝判给我应该不成问题。剩下的就是婚后财产分割,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结婚前他跟一位朋友买的,经济适用房,很便宜,才11万,有100多平米。因为经济适用房他没有资格买(是给国有企业的职工和下岗工人的)他的这位朋友又不想要,所以用了朋友的名字买的房子(要5年以后才能过户,我们2006年2月结婚的,刚4年多)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朋友的名字,买了房子以后老公就没钱用来结婚了,家具是我买的,花了3万多,电器是我父母买的也花了3万多,发票都还在。问题是现在这套房子可以卖35万左右,我想问问我有没有权利享受房子升值的部分,也就是24万算不算婚后财产?有知道的姐妹请给个意见,多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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