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未婚妈妈:我该不该放弃孩子的生命

【文/宾语】  
  


    今年24岁的胡颖是合肥一家公司的职员。如果按照正常的生活程序,已经怀有三个月身孕的她,应该由丈夫陪在她的身边,关爱她呵护他照顾她安慰她。
    但胡颖对生活道路的选择是不同的。她只谈过这一次恋爱,但这次恋爱却给了一个已婚男人。
    胡颖家在湖北,一个人在合肥工作,有时候觉得很孤单,公司主管——曾俊,一个帅气的GG很关心他,经常请她喝茶、看电影,希望她能做他的女朋友,说她让他的生活变得灿烂,她成了他工作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能相信青蛙有八条腿,也不能相信男人渴望得到女孩时的那张嘴。其实,胡颖进公司的那天,刚好是曾俊女儿出生的日子。胡颖怀孕后才知道,她跟着曾俊没有未来———曾俊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在行政机关工作,两个人的婚姻很稳定。
    曾俊总是以那个最老套的借口来搪塞她,说与妻子感情不和,说是喜欢她的。胡颖她伤心地提出了分手,但曾俊不同意,还质问她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感情,为什么要放弃他们的爱情。曾俊劝她不要离开,让她赶紧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要给他时间。
    胡颖不过是曾俊的一餐可口的小点心,但曾俊却是她20多年来遇到并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于是,她决定把孩子给生下来……
    这两年,在都市里,类似胡颖这样的准未婚妈妈越来越多了,她们中有很多人选择把孩子生下来。这些未婚妈妈中,有的是男友变卦;有的是结婚原本无望,女方想用BB拴住男友的心,期盼“BB爸爸”回头;有的是受了已婚老男人的骗;有的是玩一夜情玩出了火,不忍心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在未婚妈妈群体中,尤以80后未婚妈妈居多。
    这就引出了一个沉重的问题:80后未婚妈妈该不该放弃孩子的生命?
    从政策上来讲,现阶段,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在实际操作上是根本行不通的。因为是未婚生育,就不可能有结婚证,没结婚证,就办不到准生证。某省会城市一家大医院的妇产科医生直言,在很多大城市对准生证卡的是非常严格的,就算孕妇已经开始阵痛宫缩,如果没有带准生证,也要赶紧拿来才能给你接生,如果压根没有准生证,那就对不起了,你跪地磕头她都不能给你接生的,她有可能会给你打一针引产针,等孩子死在肚子里了再引产出来,这样代表“我没有杀活人,这是国家规定的,没有准生证就把他搞死在肚子再流出来,就不算杀人了”。其实接生医生这么狠心是不得已的,因为一旦医生心软给那些没有准生证的产妇接生了,职称、奖金甚至饭碗都会保不住。
    当然了,私人诊所不管你有证没证,但这些诊所没资格给孩子开出生证明。更要命的是,如果没有前面的这证那证,这证明那证明,BB就上不了户口,就入不了学,而入户口首先要接受一笔数目不菲的罚金。
    从社会舆论来看,做“未婚妈妈”,父母会因为女儿未婚生育而受到羞辱,自己今后的婚姻也很难有圆满的结果,而“BB爸爸”的家庭会一辈子为婚外BB和“婚外B妈”而生活在阴影中,甚至会酿出杯具。
    从经济角度来讲,怀BB三个月开始,就要进行产前检查,每月一次的检查,是要产生费用的;即使你现在有工作,即使你能工作到生产,从生孩子到养孩子,会有一笔巨大的开支;假如生完孩子后打算母乳,是带去公司喂奶,还是辞职在家?如果无法母乳,请你去了解下现在奶粉的价格;带孩子的时候可不能一夜睡到天亮,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睡不够,还要强打精神去上班赚钱。孩子大了要上幼儿园,你问问现在的入园费是多少,看能不能把你的脸给吓绿了?这些账你不但要算,还要立即算,认真地算,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学赵薇,学梁洛施,学毛阿敏滴。
    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非婚生子女从一来到世上,他(她)得到的爱就是缺失的,你给他的东西都就是不健全的,你给不了他(她)完整的爱完整的人格:别人有爸爸,他(她)没有;别人有没有爷爷奶奶,他(她)没有;别人有姑姑叔叔,他(她)没有……这会从小给孩子的心理留下阴影。
    当孩子在院子里跟其他孩子一起玩的时候,他(她)得接受大人们在身后的指指点点;孩子在幼儿园上学的时候,他(她)得忍受老师家长甚至其他小朋友私下里的嘀嘀咕咕;上小学中学后,一旦和别的同学发生矛盾被曝出真相,他(她)该如何面对?这些问题和歧视会让他们感到不公平——他们来到世上,不是他(她)选择了出生,而是出生选择了不是他(她)。
  80后未婚妈妈不要有负罪感,应该果断放弃孩子的生命,重新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的。因为你们毕竟还年轻,还有很多机会可以选择。如果非要铁了心做未婚妈妈,这不是伟大,而是自私,因为,如果教育不好,对未婚妈妈自身对社会都是个负担,孩子还有可能因为没有父亲而怪你把他(她)带到这个世界。
    未婚生育,生育者只是做了一次赌气的选择,赌注却是孩子一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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