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bb
一级宝宝
2楼
【适应症】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 【注意事项】 儿科应用: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当与诱酶药物共同服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 体外研究表明,在血浆蛋白结合方面本品与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宁和磺胺二甲基嘧啶之间无相互作用。 已报道当使用本品超过推荐剂量时,与环孢菌素A、阿司咪唑和特非那丁有相互作用。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已报道本品与华法令和地高辛有相互作用。因此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尚未观察到本品与AZT(齐多夫定)间的相互作用。 尚未观察到本品对炔雌醇和炔诺酮代谢的诱导效应。 【不良反应】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副作用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其它报告较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 已有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长疗程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但是否与服用伊曲康唑有关还不能肯定。 【过量解救】 一旦发生,应采取支持疗法,包括洗胃;本品不能经过血液透析清除;无特殊的解毒药。 详细http://www.lishengpharma.com/pro.asp?id=76
2006-07-25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