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是发生在去年的,但我还是想听听大家说法,因为每次想到,心里都觉得痛。
那次我食物中毒,半夜吐了一地,手哆嗦不听使唤,浑身发抖。好歹打电话给他奶奶到我们屋,孩子还不会走。第二天早上,对象回家,我还躺在床上。他问是否需要拿药,我说不用,已经吐了,休息就好。于是他说不给打扫了,要坐车去买东西,急用。他走出去,并没有立即走,而是在他妈的说话下吃饭,然后才走的。时间不多,十分钟总有吧,而把我吐的东西扫掉,又能耽误多久?
而他妈一大早,把我儿子放在车上去做饭,从没提这事。
事情过去了,但想起来总不是滋味。而我是真的小心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