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去年五月份结的婚,感情还算可以前段时间公公单位建集资房,这个集资房他说是要写我老公的名字因为我们这里是小城市,又因是集资房,所以房子很便宜这个房子的总价值是约是九万后来让交预付款的时候,他家里没钱交,我爸妈拿去5万元让他交了预付款就是说他家再加上四万就可以现在我有点搞不清楚的是,当时,我爸妈给他五万元的时候,没人旁人在场,就公公婆婆,爸妈,我和老公在场,以后万一我和老公有了矛盾,或者是什么。。。。。。这个五万元还能说清吗???我需不需要让公婆立一个字据,收条什么的?请大家帮我出一下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