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萱
四级宝宝
5楼
怀孕6个月了,天气越来越冷,肚子也一天天在大起来,晚上起夜已经很不方便了,现在还三天两头要值夜班(单位四个人在上班,我一个星期值了三个夜班),今天早上跟领导说,不准备上夜班了,没想到那老太婆让我坚持一下,在熬一段时间.本来我们部门有5个人在上班的,隔壁部门少了一个人,我们那老太婆把我们这边调走一个,现在隔壁部门招了一个人了,她还不让我们部门的人回来.作为我们部门的领导,从来不为我们着想,别的部门少了个人,她就调走我们部门的人,如此领导,如此女人,真是没人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009-11-0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