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正式印发,确定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7个城市进行药品带量采购,也就是俗称的"4+7"。所谓"带量采购",说白了就是把医疗机构零散的采购量集中"打包",以量换价,一起"团购",最终共有25个产品中选,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有22种,原研药有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