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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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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iPhone |举报
28163143 楼主
谢赞,祝你好孕快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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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知道怎么去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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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 备孕中 | | 来自iPhone
kailily 发表于 2015-04-24 09:08
<br/>话说,楼主老公是不是有点双重性格?
我不想离婚,大家都看不下去他打我,劝我离开他,我不想离婚,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他对我不是没有感情,我现在还没有怀孕,我婆婆对我一直很好。我就是受不了他这样,可是每次都选择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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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级宝宝 | 备孕中 | | 来自Android
薰衣草的眼泪 发表于 2015-04-24 09:10
<br/>我不想离婚,大家都看不下去他打我,劝我离开他,我不想离婚,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他对我不是没有感情,我现在还没有怀孕,我婆婆对我一直很好。我就是受不了他这样,可是每次都选择原谅!
人生不就如此么,就算离了,也不定能找着比现在好的,多沟通吧,慢慢让你老公改,不要一味忍让,这种时候楼主只有自己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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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十级宝宝 | 备孕中 | | 来自iPhone
他刚刚给我发微信,我看了一眼没有回。是一些胡打岔的文字,一些心灵鸡汤之类的分享,他每次都是这样,不会低头,但是通过别的方式希望能和解。好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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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十级宝宝 | 备孕中 | | 来自iPhone
kailily 发表于 2015-04-24 09:12
<br/>人生不就如此么,就算离了,也不定能找着比现在好的,多沟通吧,慢慢让你老公改,不要一味忍让,这种时候楼主只有自己劝自己
我从来不忍让,每次我都打他更惨!但是他下次还是不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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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宝宝 | 备孕中 |
回复 薰衣草的眼泪
<br/>其实他是怎么样一个人呢?他就是窝里横!在外面给人的印象都很好的!在别人的眼里就是老实人!回到家里,我 ...
<br/><br/>咱两的情况差不多,他也是在外给别人印象很老实,在家也是两句没对上就吵,但一般我们不会动手,虽然也动过,人家老婆娶回家都是来疼的,我就跟别人家老婆似的,不闻不问,然后还把两个人吵架的各种不和谐怪到你身上,他就跟圣人似的,你闹他也无所谓,随你怎么闹,他该干嘛干嘛,现在二胎还怀着,人家照样不拿你当回事,真动了把孩子拿掉离婚的念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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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十三级宝宝 | 备孕中 | | 来自Android
薰衣草的眼泪 发表于 2015-04-24 09:15
<br/>我从来不忍让,每次我都打他更惨!但是他下次还是不长记性!
好吧,O_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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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十二级宝宝 |
嫁了不要紧,这样还不离婚每次都原谅那就怪你自已了,就算你真的有做错也不应该打自已的老婆,这种男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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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天使宝宝 | 备孕中 |
回复 薰衣草的眼泪
<br/>其实他是怎么样一个人呢?他就是窝里横!在外面给人的印象都很好的!在别人的眼里就是老实人!回到家里,我 ...
<br/><br/>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不愿意离开他那你就继续过现在这样的日子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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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八级宝宝 | 备孕中 | | 来自疯狂造人
这样的男人太过分了,应该好好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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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九级宝宝 | 备孕中 |
快离婚吧  我上次看今日说法   一个女的才结婚半年  就被他老公打死了
<br/>董珊珊,26岁,北京人,2009年10月19日因家庭暴力死亡。——如此简短的描述,无法概括这个年轻女孩生前曾经历的惨痛和绝望,身后的判决也难令她瞑目。
<br/>
<br/>董珊珊与丈夫王光宇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后经常遭到王的殴打。从这时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间,她及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报告王的暴力行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
<br/>  
<br/>  王光宇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
<br/>  
<br/>  这次或许致命的殴打发生在2009年8月5日,董珊珊于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br/>  
<br/>  今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王光宇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王已放弃上诉,检察院抗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已经基本定谳,一条生命只“值”六年六个月的徒刑,这就是法院为家庭暴力核算的代价。
<br/>  
<br/>  在董珊珊生前,她的父母曾饱受王光宇的骚扰和恐吓,临终前,她对父母的最大担忧就是“你们的日子会不好过”,在判决之后,代理律师李莹和张伟伟写道:“我们至今无法直视她父母的眼睛,是不忍,是不敢。”
<br/>  
<br/>  “我们的司法系统在家庭暴力面前显得如此软弱无力!”一位性别研究者在女行邮件组中这样写道。
<br/>  
<br/>  各个部门都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这是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的,但在董珊珊案当中,人们却看到,一些部门对防治家庭暴力责任的认识和承担却是如此虚无,而正是这种虚无,在生前令受害者深陷恐惧和无力,无法从暴力中逃脱;死后连迟到的正义都成奢侈。
<br/>  
<br/>  或许董珊珊及其家庭无法追究任何一个部门的责任,因为他们的作为看起来并无违规之处。对董珊珊及其家人的报警,各个派出所都有反应,但给出的答复却是“车走了,人估计也跑了,没有办法了。”“这叫我们上哪儿找去呢,你姑爷连个固定的住所都没有。”还有警察说:“不好管,毕竟现在还是夫妻。”王光宇曾将董珊珊劫持到外地一个多月,其母报警未果,因为“珊珊电话里说的话没法证明她是被劫持。”
<br/>  
<br/>  最终,董珊珊的母亲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报警也没有用。而董珊珊在住院前最后一次去派出所时,也在警察面前放弃了正式报案。直到她在医院病危,王光宇才被刑事拘留,这是他第一次因家庭暴力面对警察。
<br/>  
<br/>  在司法环节,对虐待罪这一罪名的选择早早注定了对王光宇的轻判。他起初以故意伤害罪被捕,该罪最高可判死刑,但后来朝阳区检察院改以虐待罪提起公诉,该罪的最高刑期就只有七年。虐待是专门为家庭成员之间的长期折磨设定的罪名,如果把它的处罚逻辑翻译成通俗的语言,那就是:因为双方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为是长期摧残迫害而不是一次伤害,所以就可以给予相对轻得多的处罚。
<br/>  
<br/>  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曾召集专家论证此案,指出王光宇有故意伤害的主观动机,有集中殴打的行为表现,导致内脏破裂、多发骨折、肺挫伤的后果亦超出虐待,应该升级定罪为故意伤害。
<br/>  
<br/>  对家庭暴力应该实行与陌生人之间犯罪同样的惩罚标准,这是妇女人权战略的要求,虐待罪的设置是否在客观上姑息了家庭暴力,我们无法做出这种法理的评估,但至少在董珊珊案中,该罪的具体实践效果,令人不平,不服。
<br/>  
<br/>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化为冤魂,所谓首善之区,繁华的表象下隐藏着多少阴暗!
<br/>  
<br/>  在董珊珊案中,最令人痛心的不是施暴者的凶残,而是系统性的怠慢和姑息,一个又一个个执法者、司法者躲藏在这种系统背后,逃避着问责。按照对妇女暴力的国际定义,国家对暴力的纵容也是暴力的一种,抵抗这种看不见的暴力,是比惩治施暴者个人更艰难的议题,此案所揭露的,不仅是家庭暴力防治制度的空洞,还是普通百姓在权力体制前的无力无奈甚至绝望,从这一点上来说,董珊珊所留下的拷问,绝不仅限于家庭暴力领域。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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