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总公司上班了三年多,后来我发现,我工资比别人少,我就找了个机会和上司提加薪,我当的原话是这样的“老大,我的工资比较低,是不是应该给我调一次工资”。而后原上司说“要不是看在你做多年的份上,早把你炒掉了”。我没有再谈就回我办公室了,我当时无比气愤,这几年我任劳任怨,勤勤肯肯,第二天,我就交辞职书了,在辞职原因那里写回家。原上司看到辞职书后就说既然你已经说给你加钱,那我就给你加200块了。我拒绝了。之后他不肯签辞职书给我,我就说:看在我这么多年努力工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把我辞职签了吧。再后来他虽然签了,但最后一个月我也没少受罪。
我辞职后就怀孕了,然后生了我女儿,一直带小孩到上学才上班,因为我老公已经从总部调到分公司,我也带着小孩跟到了分公司,安顿好小孩后,我就到分公司填写入职申请表交给人事了。第二天人事部就通知我来上班了。过了一个月,原上司来分公司出差,原上司就说你在分公司上班,我怎么不知道。当时我说你问问人事科吧。又过了半年,原上司又质问我你在分公司上班,入职单怎么没给我签字。我当时说不清楚你问问人事科吧。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今天原上司打电话骂我不把他放眼里,不尊重他,复职单没给他签字,我说复职单拿不拿给你签字是人事科的事情,我不清楚怎么回事,你去问人事科。然后我又被骂了一通。如果以后原上司还拿个这事骂我,我该怎么为,我要不要告诉现在的上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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