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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 我老公与他前妻的离婚协议上写:离婚后孩子全部由男方抚养至成年,房贷全部由男方偿还,房子的产权归孩子所有。如果房子要拍卖,拍卖所得金额扣除房贷后剩下的由男女双方各执一半并定期存储给孩子当上学费用。
    我不明白,既然房贷都是由男方自己承担,为什么拍卖后所得的金额又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
    另外,我们结婚后,是不是所有的收入都应该算是共同财产,那么,我老公还的房贷和抚养孩子的费用是不是也有我的一部分在(即我们共同还贷和抚养孩子),但如果把房子买了,所得的金额又没有我的份,那我不是很亏吗?我该如何争取我应得的合理权益?
    讨论区
  • 是有点不合理,找个律师问问吧!
  • 苗儿1 | 备孕中
    男的离婚是过错方吧?
  • 苗儿1 | 备孕中
    换个非二婚男
  • 苗儿1 发表于 2016-03-13 13:27
    <br/>男的离婚是过错方吧?
    双方均有过错
  • 晔儿麻麻 | 备孕中
    找个离婚带娃的事情就是多
  • 现在说这个晚了,你嫁她前应该了解清楚,房子卖了要保障孩子肯定是双方持有,那时候还没你呢,谁会把你算进去
  • 你是婚后知道的 还是婚前知道的 要是婚前就知道 现在说这些也晚了 要是婚后知道的 可以和你老公谈判
  • 猴年猴快乐 发表于 2016-03-13 18:02
    <br/>你是婚后知道的 还是婚前知道的 要是婚前就知道 现在说这些也晚了 要是婚后知道的 可以和你老公谈判
    婚后才知道的,当时没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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